负责指导和促进律师参与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的专门工作机构。支持和指导律师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各区村居法律顾问联络及工作推进等工作。负责审核公益基金的使用申请并按程序提交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