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党[2012]19号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现将中共广州市司法局委员会《转发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职党员进社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党员开展进社区活动,并于2012年1月18日(周五)前将《在职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在职党员赴社区报到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4)原件盖章交回或传真回市律协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回市律协邮箱。
附件:《转发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职党员进社区的通知》
联系人:徐晶晶
联系方式:83556149
传真:83544703
邮箱:2450581852@qq.com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