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资源与环境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2019年10月)
2019-12-03 浏览数:561
业务资讯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规范危险废物填埋过程的环境管理工作,2019年9月12日生态环境部批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10月10日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为:《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该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同时废止。上述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