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评选广州市司法局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8 浏览数:6,095
穗律协团〔2016〕1号
各律师事务所团支部:
根据市司法局团委相关文件通知,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团员意识、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现就组织2015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和2015-2016年度广州市司法局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议对象
市律协所属各律师事务所团支部注册团员。
二、名额设置
(一)广州市司法局优秀共青团员,19名;
(二)广州市司法局优秀共青团干部,7名。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支部认真开展对本支部团员的评议,积极推荐优秀青年团员申报并填写“2015年度广州市团员评议表”(附件3)。
(二)各律师事务所团支部自行申报的同时,需填报对应推荐表(附件1、2),并于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及“2015年度广州市团员评议表”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报送至市律协团委,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发至邮箱:83556049@gzlawyer.org
附件:1、2015-2016年度“广州市司法局优秀共青团员” 推荐表
2、2015-2016年度“广州市司法局优秀共青团干部” 推荐表
(联系人:周敏华;电话:8355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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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