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通〔2016〕18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力度,更生动反映广州律师参与基层治理的成效,现向全市征集有关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案例、文章、图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广州市担任(含曾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含实习人员)。
二、稿件类型及要求
(一)案例
案例是投稿人在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经办的真实案例。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交流价值,1000—2000字为宜,包括基本案情(有关人员姓名可使用化名)、处理过程、办案启示等。
(二)文章
文章是投稿人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形成的所思所想。可撰写以反映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真实经历、心路历程、见闻趣事等内容的随笔散文,也可撰写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相关的建议意见、研究报告等策论文章,1000—3000字为宜。
(三)图片
图片是真实生动再现律师(含实习人员)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场景的摄影作品。可请专业摄影师跟踪拍摄(手机拍摄像素较高亦可),选取一组(4—8幅),配以200字以内简要文字说明并为作品命名。
鼓励图片与案例或文章组合投稿。
三、稿件用途
本会汇总来稿后,将统一报送省律协,根据省律协相关文件通知,来稿将用于以下用途:
(一)择优在《广东律师》杂志刊登;
(二)择优推荐在“广东律师系列宣传品牌”有关合作媒体(《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南方人物周刊》《羊城晚报》《广州日报》《信息时报》《香港大公报》以及人民网、法制网、南方网和有关广播电视台等)上刊登报道;
(三)择优集结成书,编入相关正式出版物;
(四)推荐作者参加有关经验交流活动。
四、截稿时间
2016年4月22日。
五、投稿方式
请各律师事务所填写好《统计表》(Excel文档、盖所公章扫描件均需提交),连同申报材料(Word文档),一并电邮至ywb@gzlawyer.org,邮件名写“**律师事务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案例、文章、图片”。
附件: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案例、文章、图片征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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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2日
(联系人:林一骏、黄丹丹,83562786、8354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