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人员审核撤回业务
2022-04-18
项 目 |
内 容 |
业务名称 |
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人员审核撤回业务 |
办事依据 |
《广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
申请人 |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
办理条件 |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在申请实习人员未审核完毕前提出撤回该项申请的。 |
材料目录 |
1、申请书原件一份(表格样式3); 2、异议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3、证据材料复印件一份。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直接向市律协提交书面申请。 |
办理期限 |
1、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十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期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
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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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
赛马在线直播业务培训部(申执组) 联系电话:020-83556042 电子邮箱:3592448146@qq.com |
受理时间 |
逢工作日的周一、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805室 |
备注 |
1、实习已核准后请根据“(三)实习情况变更备案类”业务的“注销实习”方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