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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2019年9月)

业务资讯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重在落实

我国首部《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从今年10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网站收集儿童个人信息,要征得监护人同意;还首次明确“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在网络日益发达的大数据应用中,很容易形成儿童个人信息漏洞。对此有专家建议,晒娃有风险,信息需谨慎。而不断升级健康系统、成长守护平台、定制手机卡等功能,将会强化家长和老师对学生游戏行为的监控。但归根结底,在智能化大数据系统背景下,保护青少年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亟须各类立法支持。

该《规定》是为了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而制定。这无疑将为保护儿童个人信息不被泄露,起到了“防护网”的作用。该《规定》特别明确,儿童监护人应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维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但如何识别儿童、监护关系和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是否要求所有儿童的实践生活场景,都要贯彻监护人知情同意原则等,如此,则意味着社会整体要为此付出相应的法律执行成本。

可见,落实该《规定》是重点也是难点。如何落实还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摸索。为此,家长应当主动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具备基本的网络保护能力,努力做信息时代的合格父母。而监管部门也不能因为有“监护人同意机制”就疏忽监管。总之,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重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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