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律师事务所党建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党组织:

为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体系,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根据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部署,按照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做好律师事务所党建考评工作的方案》(粤律党〔2020〕28号,以下简称《考评细则》)要求,结合广州律师行业实际,制定律师事务所党建考评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 评选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规范化考评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组织围绕考评项目,通过现场考评、书面考评及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自评等多种方式,结合实际及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对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进行考核评定,评定一批党建工作规范化与示范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二、 考评主体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含单独设立、联合设立)于2020年7月前批复同意成立的应参加党建工作考评。

三、 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四、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区律工委以及秘书处党员组建若干个小组,负责实地调研考察“党建工作示范化律师事务所”工作。

五、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组织设置、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员管理等五个类别36项。具体内容详见《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试行)》(见附件1)。

六、考评标准

考评分数基础分为100分,附加加分项目30分,减分项目24分。示范化律师事务所原则不得少于105分。考评结果按年度动态管理,根据考评得分分为三类:

党建工作示范化律师事务所:考评得分105分;

党建工作规范化律师事务所:105>考评得分≥85分;

党建工作不达标律师事务所:考评得分<85分。

七、考评方法

党建工作考评坚持客观全面、注重实绩的考评原则,实

行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法进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对照《考评细则》开展自查自纠和自评工作,认真填写考评打分表(见附件23,单独设立的党组织填写A表,联合党支部填写B表),将考评打分表、证明材料、工作台账等,于20201120日前上交至市律师行业党委办,电子版同步发送至gzlx@188.com邮箱。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对照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自评结果、证明材料和工作台账开展初评工作。对拟评为“党建工作示范化律师事务所”的,安排考核小组下所实地考察调研,具体安排待定。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建工作考评是对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是落实“示范带动”重点项目、实施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的重要部署。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推进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二)严密组织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查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夯基础、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要逐步建立以律师行业党委现场考评为主、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自评为辅的考评工作体系,完善考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持续跟踪问效。若下一年度考评结果不能保持示范化标准的,应予摘牌。对考评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及时督促整改,开展自查自纠,发挥考评结果“助推器”作用。

(四)强化结果运用。要把考评结果与开展律师行业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相结合,将党建工作考评结果与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当年党建工作考评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纳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并作为年度省、市两级律师行业党组织“两优一先”等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示范化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发挥“风向标”作用。


附件:1.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试行)

      2.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打分表(A表)

      3.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打分表(B表)

     

中共广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0年11月7日


(联系人:林一骏、黄若玲,联系电话:8356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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