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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律师专业化定位与学者型律师的培养

2005-03-11    作者:广东圣和胜律师事务所 黄然律师      浏览数:9,424

   该文荣获赛马在线直播2003年度“理论成果二等奖”

    笔者有幸参加了中国第二届律师论坛,颇有感想。此次论坛的主要议题是律师的专业化定位与品牌化发展、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市的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或律师都反映很强烈。但笔者发现凡是对律师专业化定位有强烈的意向的律师或事务所都来自经济发达地区 如北京 上海和重庆等地 而内陆地区或经济不甚发达的沿海地区的律师却不是很有同感。


    确实,北京、上海等地的律师业的发达是建立在律师专业服务细致分工的基础上 这与稳健结实的经济基础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在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社会的专业分工才越细化。相对应地才会产生中介服务内容的细化。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提供法律服务产品的商业机构,也受上述规律的影响。所以,律师专业化与经济的关系是——经济决定律师专业化。按照市场经济学的理论说来就是市场需要决定律师的业务专业化。这一点是符合马克思主义观点的。


    律师服务是一种无形产品,其中心灵魂是法治与法理观念.是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意识不能脱离经济而存在。有什么样的基础,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因此在北京、上海等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 ,就产生了部分专业化极强的律师和品牌律师事务所、如上海的建纬所就以从事建筑领域的法律事务为主,而国浩集团上分所就从事以证券法律事务为主。


    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各行各业均不是很发达 那么律师的专业化发展是否也适应这些地区的客观需要呢?答案是肯定的。这与发达地区的专业化发展有什么不同呢?笔者认为只是程度与层面的不同而已。因为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策略在神州大地是无差别的。只是有些地方历史基础好,吸收能力强,市场化程度高,而有些地方历史基础不这么好,吸收能力不怎么强,市场化程度不这么高而已。由于这一共同点,导致社会分工的基本模式是相似的。而法律服务的专业分工虽然有市场的客观基础,但是市场需求不是很强烈。除了经济方面的法律服务专业需求不强烈外,其它与社会上层建筑架构分工基本相适应的法律服务是可以相应进行专业分工的。如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诉讼、婚姻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等。如国内绝大部分的律师事务所与律师都有共同共——专业分工不是很明细,但出色的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必然有他的强项与专项业务,不论该律师事务所位于何地与该律师身处何方。


    总的说来,律师的专业分工是一种市场营销手段。他是律师事务所进行市场营销的工具,他被选择的前提是市场的需求,决定的因素是经济基础。


    学者型律师的培养是一种必然趋势。在此次论坛当中 有一个自由论坛的题目是“中国当前是否应该以培养学者型的律师为方向。”正方的现点,由于笔者的认同,在此就不再赘述。而以斯伟江津师为首的反方观点确实值得探讨。斯律师的首要观点认为不应培养学者型律师为方同,因为律师首先是一种谋生手段,就应该以培养工匠型的律师为目的.其实,斯伟江津师有一篇文章,题目叫《我们为什么要做律》(发表在《中国律师》杂志第十期)。文中,斯律师认为从事律师行业,谋生是主要原因,但有其精神和目标。律师应更多注重社会责任感。律师职业是我们为国服务的最好途径。由此,我对斯律师的印象全部改观。本来,听了斯律师在论坛的雄辩发言,在佩服其口才之余,不免为其功利性质而感叹。其实,如果真的拿律师与商人相提并论是不适宜的。因为律师不是唯利是图的商人。贺卫方教授曾经谈过律师业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行业。律师的职业化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方面是职业化的经济意义,还体现于知识的独工性以及展现出独特的职业伦理并且这种伦理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笔者认为这是对律师职业的一个非常全面和准确的描述。


    律师也不应该只是一个裁缝或工匠。刘桂明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律师应该像一个法律家一样思考》。在英文中,法律家与诨师实际上是同一个含义。文明与法律高度发达的国家尚且如此,那么,我们可不能妄自菲薄。虽然现在客观条件不允许,但是,我们一定要以培养学者型或法律家型的律师为方向。学者型的律师特点是有法律思维与熟悉法律, 钻研法律问题,从而解决法律问题,善于总结经验,从而进一步提高办案素质。按我的观点理解,学者型律师不同于教授型律师。并非只有出书写著作或者兼职在大学里教授法学才称为学者型律师。也许,斯律师由于反方辩论技巧的需要而故意偷换了概念。


    在此,笔者认为律师的专业定位与学者型律师的培养是相互统一、相辅相成的。 律师只有从事某一类的法律业务比较多,才会有比较深的感触,才会有机会就此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然后由一边干一边总结出实务经验。而在某一领域有比较深的研究成果又会带动律师在这一领域的业务。从而使律师成为这一领域的专家。这是通常的律师由专业定位到成为学者型律师的道路。而且也有些特别的例子,即先研究一些学术上问题,取得一定成果,成名后自然寻求法律帮助的人多,案件接踵而至,年深日久 ,成为从事解决这一方面法律问题的专家型律师。如北京的全赛波律师。 他现在就成为了一位著名的处理金融方面特别是信用证方面法律问题的学者型律师。


    入世后的中国,与世界经济发展逐渐接轨。律师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我们身为律师的一员,潜意识里真的要将自己专业定位与树立学者风范,从而无愧于时代给予我们的称号与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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