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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番禺区司法局赴深圳市学习考察司法行政工作
2018-03-26    浏览数:1,216

       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开拓工作思路,破解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进一步推动番禺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3月22日至23日,番禺区司法局刘玉裕局长率考察组赴深圳市福田区、南山区学习考察司法行政工作。

       考察组一行先后到福田区、南山区开展学习考察,参观了福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莲花街道景田社区、南山区的法律援助处及南头街道红花园社区,实地考察了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情况,认真听取了福田区、南山区司法局关于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的经验介绍,观看了宣传纪录片,并与当地司法局的相关领导及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重点就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机制建设、人员管理、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福田区、南山区在发挥辖区丰富的律师资源优势,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有许多卓有成效的做法,其中有两点先进经验特别值得我们借鉴。一是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福田区大力推动人民调解专业化改革,坚持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全国首创以招投标形式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引进法律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在矛盾纠纷较多的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全天候为基层群众提供专业调解服务,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二是社区法律顾问“南山模式”。南山区在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政策支持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社区法律顾问专家预选库、实施“街所”对接、设立律师服务团和工作督导中心、提升经费补贴和延长法律顾问服务时间等六项工作,在深圳市实现“六个率先”,全面推动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质提效。为有效提高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兼顾对区属律师的扶持,自2017年起,南山区每个社区法律顾问的经费补贴从原来的2万元增加到5万元,全区105个社区实现全面覆盖。

       刘玉裕局长认为,无论是“福田模式”还是“南山模式”,其成功的关键都是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使律师高度参与人民调解、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律师的专业优势发挥明显,这些都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在人财物和制度方面的大力保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借鉴深圳市的先进经验,同时结合番禺区实际,不断创新发展理念,通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投入,提高律师工作补贴等方式,充分调动律师工作积极性,发挥辖区律师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番禺区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化、多元化发展。

(番禺区司法局律公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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