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广两地律师事务所税务问题交流
2013年7月17日下午,广州律协与深圳律协关于律师事务所税务问题进行座谈。深圳律协代秘书长王红,广州律协秘书长朱宝莲,财税委主任杨青燕、副主任何海琼、吴国权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变更和“营改增”政策对律师行业产生的影响,以及广州、深圳两地律师行业相关的应对措施等进行了交流。同时,会议还就律师行业业务宣传推广、车辆租赁及使用,聘用人员工资等扣税办法以及会计成本列支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税务问题交流会议现场
参会人员合影